[:D]有一件已判刑的案件引起不少女士爭議,連專欄作家也表憤怒。
案情略述如下:年約二十多歲,曾奪亞運獎牌,已婚並有孩子,由於丈夫不忠,生活拮据!在工作間認識了年已七十的富翁,並發展成情侶。不久,富翁疏離她,她心感受騙,為求保償遂發恐嚇信,要公開兩人的性愛片段,並勒索三百萬港元,因此被捕。
在整個審訊過情,她,全被公開,而那位老翁則保密,祇稱X先生;女方不單受刑,更身敗名裂,影響深遠;那男方呢?他真是受害者嗎?他無辜嗎?他用錢利誘少婦,不是罪嗎?當然!她犯了罪,但始作俑者是那好色的X老淫蟲。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