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我剛剛發表的日記,你就會發現,我也沒啥好欽佩的。 今天,悲慟中。 前夫,還是不拿回監護權。 當暈船時,他忙著跟那個女子討論著那女子的外甥女有多可愛,對自己的女兒棄之如敝屣。 一年多了,看來應該沒暈了。三不五時來"執行"探視權的時候,一副儼然愛兒女的慈父形象。 但一談到想分女兒給他負責,卻又直接Say no,說他現實條件無法照顧小孩..... 他經濟可好著呢!至少,月薪是我的兩倍!至少,是上市公司的經理。能差到哪去? 你讓我又想起他說的那句: 我沒辦法把這兩個孩子跟你做切割,因為他們兩是妳生的。 我該怎麼說?孩子還長得跟他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哩!
失戀也好、離婚也好 重點是,別失去對自己的自信以及別忘了要對自己好。 那個人眼睛長屎,所以就配不上這麼美好的妳囉! 快快甩開長屎的人!在這樣拖拖拉拉下去,心情不放開,只是會讓美好的自己染上一身屎味! ~~~~我在說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