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78246
 妖精媽咪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快閃啊!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re-free 365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預祝我離婚周年快樂!
作者: 妖精媽咪 日期: 2008.08.24  天氣:  心情:
這個週末,前夫帶兩個寶貝回高雄。我的久違單身熟女日,再度來臨!

早早就規劃好,明天要去看Mammamia。約了Irene,把整個星期日排滿了。周六呢,也約了早上九點半要去安親班繳訂金、十點要去護髮。周五下午,被Kathy知道我恢復單身,馬上幫我約了周六早上去SPA用她的產品做臉!

Friday night回到家中後,還是很宅地洗衣服、收衣服、收拾孩子們的玩具!沒辦法嘛!我就是有小孩的媽媽,叫我像個沒家累的熟女一樣,不用做家事,跑去Friday Night狂歡,實在做不到!~~~~其實,也沒伴陪我去壯膽啦!

不知不覺中,寶貴的一個晚上,就這樣"收"完了!晚上十一點不到,就早早地上床睡覺,準備隔天的美容行程。還在迷糊間,就被電話吵醒!因為,寶貝女兒想媽!對著電話又親又說我也愛你之後,沒翻兩下,就沉睡到天亮鬧鐘響!

Saterday morning跟平常上班日一樣,七點起床、七點半出門!就為了趕八點過去做臉!上回做臉,該是十年前的事了!打從嫁人以後,砸重金(超過一千元)裝扮自己、寵愛自己,就再也跟我沒關係了!舒舒服服地做完臉以後,趕著去安親班繳學費。順便再跟老師哈啦一下。

在繳學費的時候,安親班老師說,如果是她,前夫只要有想回來,為了兩個寶貝,她一定會跟前夫復合。而我,卻斬釘截鐵地回答,要不要跟那個男人在一起,妳得為自己想。想要那個男人,愛那個男人,所以才跟他在一起。如果是為了孩子,才更不能跟他復合。因為,那是在告訴孩子,爸爸的行為是沒錯的!長大後,愛怎麼背叛婚姻都行、愛怎麼破壞別人家庭都行!反正,總會被原諒的。

繳完學費,再奔向美髮院護髮。整趟行程趕下來,回到家就下午一點多了!簡單弄個泡菜餃、配杯自製冷泡茶餵飽自己後,上網看新聞、再睡個午覺,呃,下午六點囉![X-D]

拉拉雜雜寫了這麼一串,其實,只想說,我好浪費難得的單身時光!可是,這樣的悠閒,卻又是在日復一日的忙碌中,渴求已久的。認真看待自己現在的生活,真的得說,我是幸運的!

牆外的人,拼命地想往牆裡鑽。牆裡的人,羨慕著牆外的人的自由。我何其幸運,往牆裡走過,享受過好幾年被捧在手心裡呵護與世間險惡無涉的美好甜蜜。當牆裏的日子開始不那麼甜美、當我開始渴求著牆外的自由空氣時,我得以跨出一條腿,成朵"出牆紅杏",偶而可以享受單身的自由。

遊走在牆頭,大多數時間,有著孩子的束縛與快樂。卻又得以在快窒息前,可以有著這麼輕鬆放空的時段,讓我得以深吸一大口氣,繼續再回頭面對牆裡的伴隨著成長喜悅的不自由。

再過幾天,即將離婚滿一週年!跟寶貝兒子約好了,那天,他要買蛋糕幫媽媽慶祝重獲自由!現在開始佈局,好讓兒子日後不會奢望我們兩復合!我,會不會太陰險了? [=D]
標籤:
瀏覽次數:85    人氣指數:1485    累積鼓勵: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快閃啊!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re-free 365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26 01:12
她, 96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6 10:05]:

每年?哇!您慶祝過幾次了啊?
我第一年就這麼開心,明年要怎麼更開心呢? ^_^

 
時間:2008-08-25 23:51
他, 53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6 10:13]:

傷害已然造成。那是既定的事實,有什麼好討論的?
就像陳水扁跟吳淑珍為了從政,所以犧牲與孩子相處的時間,難道就要因此對孩子有愧疚感進而溺愛孩子,造成兩個孩子跟兩顆爛草莓沒兩樣?沒有爸媽陪著騎腳踏車就得怪別人?那天底下那麼多一出生就被遺棄的孩子、一出生就窮到沒得吃,還被爸媽帶著一起燒炭自殺的孩子該怎麼辦?
要從政,就要教孩子做好心理準備,就像我離婚,就叫孩子學會長大,了解人有多面向。爸爸不愛媽媽,不等於你們就不可以愛他,也不等於他不愛你們了。而你們愛他,不等於媽媽也得愛他。各人都需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傷害的正確處理方式是面對他、透過傷害而成長。不是一味的逃避與滿懷愧疚地彌補。

 
時間:2008-08-25 07:21
他, 53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5 09:24]:

那是種心態上的調整。多少失婚婦女陷在被背叛的痛苦情境裡走不出來,就算有跟我一樣的自由時光,也是在家裡唉聲歎氣而已。

心態調整對了,自然就快樂。剛開始,我也不適應ㄚ。孩子回去後,就開始想孩子,想到晚上沒接到電話還會失眠!等孩子回來後,就對前夫跳腳,怪他"離間"孩子跟我! -_-|||
後來,越來越欣賞自己的現狀。也跟對方談好game rule,一定要提前兩週告知,否則一律不准帶去高雄。如此一來,我也能有充裕的時間找伴安排單身快樂時光。
一步步地,讓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快樂、每一天都找得出快樂的原因。

 
時間:2008-08-24 12:56
他, 53歲,嘉義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5 09:19]:

該怎麼說呢?孩子的監護權在我,所以,我除了孩子們回爸爸家以外的時段,跟個有家累領撫卹金的寡婦沒兩樣!在家事與公司間,就像個陀螺一樣轉個不停!
之所以會有"重獲自由"的感覺,那是因為,如果沒離婚,我還得跟著回他家、帶著孩子回我家,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我沒有自己的存在!現在,不用跟著回他家,不知羨煞多少已婚有子女的朋友。

男人啊!其實你的女人要的不多!你可以在外面應酬交際、與朋友交心、發展自己的興趣。能否也尊重你的女人,讓他也可以有自己的興趣。別為了你、為了你家人、為了跟你姓的小孩,完全沒了自己的時間與興趣!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