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哇!您慶祝過幾次了啊? 我第一年就這麼開心,明年要怎麼更開心呢? ^_^
傷害已然造成。那是既定的事實,有什麼好討論的? 就像陳水扁跟吳淑珍為了從政,所以犧牲與孩子相處的時間,難道就要因此對孩子有愧疚感進而溺愛孩子,造成兩個孩子跟兩顆爛草莓沒兩樣?沒有爸媽陪著騎腳踏車就得怪別人?那天底下那麼多一出生就被遺棄的孩子、一出生就窮到沒得吃,還被爸媽帶著一起燒炭自殺的孩子該怎麼辦? 要從政,就要教孩子做好心理準備,就像我離婚,就叫孩子學會長大,了解人有多面向。爸爸不愛媽媽,不等於你們就不可以愛他,也不等於他不愛你們了。而你們愛他,不等於媽媽也得愛他。各人都需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傷害的正確處理方式是面對他、透過傷害而成長。不是一味的逃避與滿懷愧疚地彌補。
那是種心態上的調整。多少失婚婦女陷在被背叛的痛苦情境裡走不出來,就算有跟我一樣的自由時光,也是在家裡唉聲歎氣而已。 心態調整對了,自然就快樂。剛開始,我也不適應ㄚ。孩子回去後,就開始想孩子,想到晚上沒接到電話還會失眠!等孩子回來後,就對前夫跳腳,怪他"離間"孩子跟我! -_-||| 後來,越來越欣賞自己的現狀。也跟對方談好game rule,一定要提前兩週告知,否則一律不准帶去高雄。如此一來,我也能有充裕的時間找伴安排單身快樂時光。 一步步地,讓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快樂、每一天都找得出快樂的原因。
該怎麼說呢?孩子的監護權在我,所以,我除了孩子們回爸爸家以外的時段,跟個有家累領撫卹金的寡婦沒兩樣!在家事與公司間,就像個陀螺一樣轉個不停! 之所以會有"重獲自由"的感覺,那是因為,如果沒離婚,我還得跟著回他家、帶著孩子回我家,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我沒有自己的存在!現在,不用跟著回他家,不知羨煞多少已婚有子女的朋友。 男人啊!其實你的女人要的不多!你可以在外面應酬交際、與朋友交心、發展自己的興趣。能否也尊重你的女人,讓他也可以有自己的興趣。別為了你、為了你家人、為了跟你姓的小孩,完全沒了自己的時間與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