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軍爭篇第七 軍爭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 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 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 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 ,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 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 則亡,無委積則亡。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 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
掠鄉分眾,廓地分守,懸權而動。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而不見,故為旌旗。」夫 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 則勇者不得獨進, 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 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 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 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 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曏,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 ,歸師勿遏,圍師遺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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