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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解決問題
作者: 百合 日期: 2013.05.20  天氣:  心情:
今早為了瞭解這雨勢有多大? 就看了新聞 卻意外發現名主持人于美人又鬧上版面 以一個女兒媽媽的身分來看 我覺得她很委屈 女兒保護自己的家人是理所當然的 尤其是年邁的母親及幼稚的孩子 我可以體會一個女人多想事業跟家庭兼顧的辛酸 尤其她自幼無父 她努力賺取錢財 無非是想讓家人過好一點的生活 她何錯之有? 賺的錢比先生多 就歸罪於 強勢 ? 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藉口

我想現今要找一個男人賺的錢比她多的很少 但要來家中拿取東西 是不是也該體貌上知會一下女主人呢? 你們還未離婚 就算要走到最後一步 要來探視孩子最起碼的尊重要有吧 不然我們哪知道孩子是不是安全的呢? 不論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我想天下的媽媽都是愛孩子的 最最放心不下的也是孩子 我總認為骨肉之情最為重要 所以我不會阻止前夫來探視孩子 是想有個人多愛我的孩子 有何不好? 他們的父權不該被剝奪

這樣嘶吼痛哭的場景活生生在電視上播送 孩子去上學又要面對多少異樣的眼光? 還有大批媒體的跟拍 孩子的心已嚴重受到傷害 這不是兩個大人的事 為何外人還要插手來管呢? 什麼年代了 還要跪著雙手奉茶? 我對我父母都不曾這樣 只有小時候過年要行大禮跪拜祖先在跟父母拿取紅包 幼稚園後我就沒跪過了

于美人因為會賺錢 所以要負擔孩子的教育費一億元 我覺得她真的很辛苦 如果說她有錯 就是身段不夠柔軟 錯在她是名人 所以大家才會用放大鏡去嚴格審判她 台灣媒體沒事做 專挖一些不堪的是來報導 李晶晶要要告王家的長孫了 這樣的新聞正好給周刊添增了好題材 所以說有錢人的生活一定幸福美滿嗎? 不盡然吧

遇到問題只要當事人面對面的談 不然就找律師公證的去取得協調 不要去請長輩來喬 那只會越搞越糟 我們都希望有緣在一起就是珍惜 好好走完人生 不然真的不要弄得兩敗俱傷 老死不相往來 受傷最重的豈是只有當事人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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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6-03 17:15
他, 60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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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3 22:25
他, 59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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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2 12:58
他, 51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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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2 10:27
他, 51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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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1 23:44
他, 51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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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0 15:35
他, 58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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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0 12:14
他, 79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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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20 12:01
她, 88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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