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 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眾人會隨媒體轉換話題而漸漸遺忘,但傷害卻會伴隨當事者一輩子,不管後續有再多的補償與道歉都無法撫平這個傷害。 這是一篇數年前在網路上流傳的一篇文章,近來因 江國慶案在媒體不斷的報導下,讓 笑遊人間回想到了這篇文章,特別將它翻出來和大家分享,相信大家在兩個事件的重疊上能更有所省悟。 文章內 費力對媒體說的話,不只是值得您我省思,檢警人員更是需警愓在心。 轉貼於:學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