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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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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颱風天的隻字片語。
作者:
陳捲兒
日期: 2011.08.29 天氣:
心情:
1.曖昧。
事實證明:如果喜歡一個男人就是不分青紅皂白先上再說,因為倘若這男人不喜歡你,就算是慢慢來,曖昧來曖昧去也只是白費一場。更何況那種慢慢來最後卻一無所獲的殺傷力,顯然跟上了之後才被告知不喜歡是一樣的。
既然如此有什麼好矜持的?(喂)
2.不喜歡。
當男人對女人說「我不喜歡妳」時,就是他不喜歡她,沒有什麼微言大義;當女人遲遲不對男人說「我不喜歡你」或「我喜歡你」,就是她不喜歡他,一樣沒有什麼微言大義。
但不知道為什麼?女人總喜歡多想男人表態背後的意思,而男人老喜歡把女人的沉默當表態。
3.不能在一起。
有時候我寧可聽對方直接了當地說:「我不喜歡妳了。」好過對方說一堆為什麼不能在一起的理由,因為這些理由,大多數時候,不也都是當初他喜歡上妳的那些?
4.愛過了。
原來愛過了就是愛過了。
我是說,「愛過了」,就表示是過去式,那麼愛過的人不會再回來,不可能重頭再愛(儘管我對這個說法有所保留,)當然也不方便再重新回憶和緬懷。
5.分手後。
年輕的時候相信,分手以後兩不相見是應該的,分手以後還是朋友,沒有這回事,一旦結束段關係,就搬家、換手機或msn號碼的讓自己在對方的世界中消失。至於對方後來有沒有企圖找過我?回想過我沒有?或是有了新對象?已經於我不相干。
可後來,經歷了些世事,許多曾經錯過的,繞了一圈又回來了,以為握在手上的,砰一聲也可以在轉眼間煙消雲散,才懂得人生真的沒有非要怎樣不可。
6.別來無恙。
最怕的大概就是昔日曾經那麼聊得來的男人客客氣氣地問妳:「別來無恙?」
別來無恙。別來怎麼可能會無恙?
7.不是。
有些人的確和自己的人生不相干,他徹徹底底不是自己生命裡的人,無論是戀人或朋友。不是就不是。甚至不需要憤憤不平、無奈遺憾或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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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03 15:11
他, 54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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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50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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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1 17:24
他, 55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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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1 14:15
他, 99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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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1 02:57
他, 48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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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0 20:12
他, 4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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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0 08:41
他, 75歲,北京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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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30 04:53
他, 55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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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29 23:03
他, 55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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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29 22:38
他, 45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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