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外遇 已離婚的44歲玲玲(化名)日前向清水警分局陳 情,指稱與48歲的鐘員於7年前在台北酒店結識後交 往,交往第2年,她才知道鐘員已有妻小,卻因感情 深厚、難以割捨,2年前,鐘員調到清水分局,她也 搬至清水租屋,曾為鐘員墮胎,還幫忙繳交貸款、 房租。
玲 玲指出,她動用存款資助鐘員,60多萬元存款花 用殆盡,鐘員對她的感情轉淡,陸續與多名女子交 往,還疑與吸毒少女往來,雙方近期鬧分手,鐘員 的態度令人心寒,她為自己多年的付出感到不值, 希望鐘員歸還當初欠她的錢。
清水分局偵查隊長林明瑤表示,縣警局調查時,鐘 員坦承與女方交往、同居,因有意結束關係,才被 女方指控。他強調,玲玲曾表示懷孕,但他未予證 實,對墮胎一事也不知情,鐘員也否認與吸毒少女 及多名女子交往,說有按時拿房租給玲玲。台中縣 警局長陳國恩指出,經考績會調查結果,將鐘員懲 處1大過,降調霧峰分局警員,列入教育輔導對象。 清水分局偵查隊隊長、分隊長及小隊長各記過1次, 分局長申誡2次,副分局長、二組組長各申誡1次, 偵查隊副隊長、查勤巡官各申誡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