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 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 至於「幸福,可遇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似是而非了。 幸福,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 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耕耘灌溉, 它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 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 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 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 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 一直相信「貧賤夫妻百世哀」, 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才能獲得幸福。 而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必須累積多少錢、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 幾年前,當我決定要離開Micro-soft微軟公司 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 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 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 「我們一家三口,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 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 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及兒子團聚, 全家餐餐有魚有肉可吃,如此簡單而容易獲得幸福。 這個答案,對當時的我而言,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 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幾年後,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 母親卻意外腦幹出血導致中風,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 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打擊。 所幸,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堅持要再站起來,陪伴母親度過生命的難關。 父親扮演「生活看護」的角色,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 充當「造型師」及「營養師」,我則兼任「司機及雜役」。 幸福,不但沒有遠離, 反而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 但是,過多的錢財,真的沒有太多用途,它換不回健康,也買不到快樂。 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基本上都是有錢人, 至少以「小康之家」佔大多。 但是,我們卻不見得能將生活過得十分幸福、快樂。 比起東南亞、中國大陸、甚至更遠的東歐, 那些經濟上還有待改善的地方,我們有錢多了, 但是,他們可能過得比我們幸福、快樂。 多年來獨自旅行的經驗,讓我有幸能見識清貧的幸福。 泰國鄉間的孩童,騎在大象身上賽球。中國新疆吐魯番的村民, 他們自己種葡萄,喝著世界上最香醇的紅酒。 在東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拉托維亞街道上,我看見一群婦人正在選購琥珀飾品, 價值約新台幣一百元,她們卻像在買百萬名鑽般慎重而興奮。 從他們單純而珍惜的表情,一再印證幸福的種種可能性。 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 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 這些足以創造幸福、維繫快樂的條件,非關財富, 但對某些已經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 畢竟,這是很內省的功夫,必須反求諸己,才能重新獲得。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 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 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 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兩個相愛的人,能不能擁有共同的幸福, 最先決的條件,是他們各自是不是幸福的人。 唯有自己本身就是幸福的人,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創造幸福。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卻可以大方地和別人分享幸福,甚至對別人奉獻幸福。 更奇妙的是,分享與奉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 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 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 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 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它形成一種磁場。 放出的能量愈大,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 可以吸引和你有同樣幸福特質的人,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點相遇。 有情的人,一定會相遇。 但是,相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有緣人。 對於那些自省功夫不夠、修練程度不深的人來說, 生命的能量十分微弱,磁場交會時不免產生混亂。 他們的碰撞,只會有短暫的火花,來不及留下彼此互放的光亮。 若不是幸福的所在,無須強留。 我們可以在錯誤中學習,領悟之後,要讓錯誤離開,或讓自己遠走。 糾纏與眷戀,都是混亂,只會浪費能量。 末世男女,常錯把短暫的火花中發生的激情,拿來燃燒通往永恆的愛情引線。 奈何它的燃點不夠、持續力也不足,無法化剎那為永恆。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真愛。 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提昇自己生命能量, 總有一天會遇到旗鼓相當的人, 耐心地共同培育心中夢想的種子,以幸福的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