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7,710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49984
維華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歹路不可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人是天使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怪法再度瘋狂!
作者:
維華
日期: 2011.05.05 天氣:
心情:
搶劫 —
●在洛杉磯有兩個笨賊闖進銀行後,喝令全部的人都趴到地上不准動
,結果他們發現這樣一來,就沒有人可以幫他們拿鈔票了。於是這
兩人先是楞了一下,接著便在驚慌中逃跑。
●馬克.麥肯南在倫敦的中央刑事法庭中,承認他曾搶劫一家彩卷投
注站。當時他是以藏在毛衣裡的手指戳在被害人的身上,讓他誤以
為是一把槍。他之所以被補,是因為當被害人把錢交給他時,他不
經大腦地用那隻藏起來的手去接錢,因而被識破。
●在電腦尚未普及的時代,有人估計過,大約有兩百種以上的方法,
可以侵吞銀行的錢,而不會被馬上發現。IBM的電腦資料安全主任
約翰.倫金相信,以現在的電腦以及先進的科技能力,要侵吞銀行
公款的方法,可說多的數不完。
●一名搶匪走進加州河岸鎮的商店裡,本來這個搶匪打算在搶走收銀
機的現金後逃跑。他還準備了枕頭套,好套在頭上掩飾身份,不過
,他似乎忘了在枕頭套上挖兩個洞,好讓眼睛能看到外面。結果當
他套上時,他既看不清收銀台的位置,也看不到出口的方位。於是
在他掀起枕頭套下緣,以便看清外面情況時,就馬上被一位顧客認
出他的身份。
●在紐約市的皇后區,一位失業的鞋店店員走進一間銀行,並遞給銀
行員一張紙條,下面寫著:「把你所有的10元、20元、以及30元的
紙鈔都交出來。」當他離開時,一位銀行職員偷偷的跟蹤他,並且
看他進到離銀行只有一個街廓的汽車旅館裡。不到十五分鐘,這位
搶匪就被警方逮補了。
奇譚 —
●1993年的英國司法系統面臨了一個複雜的法律難題-到底法庭該不
該接受狗所提供的證據呢?畢竟,狗是不能被辯方律師交叉詢問的
。這個難題後來由英國的大法官泰勒做出了解答。他在長達17頁的
判決書中裁定,只要馴狗師能與狗建立信任關係,同時陪審團也須
被告知,狗所提供的證據也必須被更仔細的檢驗,那麼狗的「証詞
」就可以被當作佐証。
●在德州的罪犯要注意了,依規定你在對被害人下前,必須在二十四
小時前給被害人通知,口頭上的警告也可以,告知你將下手的方式
、時間及地點。如果你不這麼做,那麼你還未動手,就已經先犯法
了。
●賀南德.羅哈斯是六十四歲的秘魯律師,在他印制的小冊子中有他
在各種埸合的玉照-沒穿衣服時,在辦公室時,在摩托車上,以及
在法庭上留下的照片。他解釋說,他要讓客戶知道,不論何時何地
,他永遠都打著領帶,手拿文件,他要塑造的是一個專業律師的形
象。
動物審判 —
●1982年,威斯康辛州的三十歲婦女,被人發現粉身碎骨死在地上時
,安娜梅馬上以涉嫌謀殺被逮補。現埸有安娜梅的腳印,因此可以
確定她就是兇手,她隨後被釋放,但她的訓練師則被警方以謀殺的
罪名起訴。安娜梅是一隻五噸重的馬戲團大象。
●在中古時期的英國與歐洲,動物傷害或殺死人類都是犯法的。而對
動物處以譴責,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根據紀載,法國國會,當時法
國的最高法庭,曾下令處死一隻母牛。行形方法是先將牠吊死,然
後再吊在火刑柱上燒成牛乾,或者應說燒成牛排。
●另一件動物受審的例子也是發生在法國,1750年時,一位男人和一
匹母馬被控有姦情,結果這位仁兄被判有罪,且被執行死刑,但這
匹母馬被判無罪開釋,原因是牠並沒有同意讓這位男人對牠做這種
事。牠一定會這麼說的,不是嗎?
●在1587年的波爾多,一群蛀也在法庭上被起訴,不過,最後的審判
結果卻無從知道了,因為判決書的最後一頁被蛀蟲吃掉了。
吃吃喝喝 —
●喜歡吃甜甜圈的人不要去伊利諾州的橡木公園市,該市法律規定每
人每天最多製造一百個甜甜圈。
●肯塔基州的樂星頓禁止將捲筒冰淇淋放在口袋裡,吃冰淇淋的時候
看見朋友走過來,還是跟他分享,不要藏在口袋裡,以免犯罪。
●在俄亥俄州克立夫蘭,兩個人以上一起喝威士忌是犯法的。德州樂
佛斯規定,三個人一起站著喝啤酒是犯法的。在芝加哥所有的人一
起站著喝酒是違法的。不過在聖路易,坐在路旁的人行道上喝酒是
犯法的。
●在加拿大的沙卡其瓦,去啤酒館喝白開水是違法的。澳洲布里斯班
的湯米瓊斯絕對不會違反這條規定,他在六十六歲死去時已經因為
酒醉被逮捕3000次。
標籤:
瀏覽次數:
57
人氣指數:
57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歹路不可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人是天使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15 00:46
他, 38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