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止。以前外婆剛過世時,三個舅舅拉他們三個老婆來,有舅媽跟我媽說~因為妳長期沒在家,沒服侍父母,所以要妳簽一簽,讓我們過戶。
絲亳沒提要給我媽多少。但她們說的是錯的,而三個舅舅沒種,要他們老婆去開口。真實情況是~我媽從14歲就被帶到紡織廠做女工,住宿舍,到假日才能回家。每個月的薪水都幾乎交給外婆,而外公當時做粗工,到處睡其它女人家,根本不拿錢養家。換句話說,他們住的房子,是靠我媽的薪水在繳房貸的,而外婆當時,頂多只能兼差採個茶,養三個舅舅。所以,他們敢說,我媽不在家,要我媽簽字,就這樣算了,好大的膽子,真的對不起他們的大姐,我的媽媽,這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