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 有報導說 書記官規定有結案件數 因為案件太多 堆積整個桌面 遲遲無法做處理 把一些文件都丟到碎紙機銷毀 也有一位警察 因為績效的關係 把一些舊違規資料 重新自行填寫規避項目 這兩者都被查出並且處罰 有事 好好的做 若真做不來 或者是不適合 可以轉跑道找其它興趣 也不是非做那一行不可嘛! 有興趣再怎樣都會覺得快樂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似乎也有默契 也許是配合 也許是很適當 也許是很有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