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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若放不下就別輕易放手
作者: ~水影心事~ 日期: 2008.06.16  天氣:  心情:
既然放不下,又為什麼要輕易的放手呢?

如果忘不了,又為什麼要氣奮的說再見?

害怕受傷害,又為什麼要去追求愛情呢?

沒愛的感覺,又為什麼要隨口說我愛妳?

真的沒勇氣,又為什麼要幻想愛情的美?



決定要放手,又為什麼要緊緊拉住不放?

既然說再見,又為什麼會感覺依依不捨?

已追求愛情,又為什麼要怕會失敗受傷?

說了我愛妳,又為什麼不試著去愛她呢?

幻想愛情美,又為什麼不肯提出勇氣呢?


為什麼在受傷害的瞬間,都會因為氣暈頭而做出一生後悔的決定呢?

如果真的做不到、放不下。就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失去不想失去的一切。

被傷的很深,卻仍然放不下,是因為自己早已愛到不能沒有對方!!

只是這樣的無怨無悔的愛一個人,不一定是好的!!

如果對方是一個不值得愛的人,就要試著去放手。

如果對方是一個很好的人,就要努力去挽救。

挽救並不可恥,為了心愛而且值得的東西付出一切,絕對不是可恥的。



每個人都憧憬美麗浪慢的愛情,所以對愛的幻想總是太過美麗而不切實際。

愛情並不是像愛情偶像劇中演的那麼簡單,並不是只要認真的對誰付出,就能得到誰的感情。

無怨無悔的付出,並不代表對方就要回報你。一定很多人會說:

﹝我為你(妳)付出這麼多,為什麼你(妳)不能接受我的感情。﹞

其實,他(她)有權利不接受,因為付出一定是自己一廂情願的,

並不是對方要求的,所以、對方有權利拒絕,不是嗎?


更何況,如果付出只是了得到某樣東西,那根本就不配叫付出,

只是一種想得到某樣東西的計謀罷了!!!

每個人最怕的是被愛情所傷,但是,有誰想過?


如果我們沒有被愛情傷過,又怎麼會懂得愛情有可貴呢? 又怎麼會了解怎麼去愛人?

其實,我們不要怕在愛情裡受傷,因為如果沒有受過傷,那樣的愛一定是不成熟的,

受傷是為了讓自己成長進而變得成熟、知道什麼是愛、怎麼去愛一個人。

分手,並不是人生的終結,而是另一個新的開始,不要放不下,

更何況是現今社會裡,有很多很笨的人,明明該放手,卻一直強求,

進而產生婚姻暴力、口角、最糟糕的甚至還被殺或者自殺。

如果,早知道放手,就不會這樣。那誰還會挽留呢?我想不會有吧!!


一定會有人說:【就是不知道才會挽留的丫】 其實,這是藉口,是逃避罷了!!

當兩個人之間開始有改變時,就能慢慢預期到未來是怎麼樣的!!

只是大部份的人都不肯去面對,總是跟自己說:【自己做不到、放不下、不能沒有他(她)】

這都是藉口。 如果是真的,那在認識對方之前,是否不曾快樂過?是否真的不能活下去?

你(妳)只是怕失去,並不是真的不能沒有"誰" !!

越是得不到就會越想得到,這真是人最糟糕的一個本性!!

得不到是因為沒有緣份,命中不該擁有,如果強行去得到,只是會害死自己罷了!!

就好比為什麼看到別人的女朋友總是覺得會比自己的女朋友還漂亮是一樣的!!

因為得到的東西,總會讓人覺得:【已經得到就不會失去】

所以就無所忌憚的做很多不該做的事,也才會去覺得別人的比較好!!


愛情,不是強求可以得到的、更不是用計就能取得的!!

愛情,是需要全心全意付出、和永不改變的心去愛的!!


愛情,不是讓人自殺和哭泣、更不是讓人拿來當藉口!

愛情,是為了讓人能夠成長、能夠蛻變且進化的過程!


如果,現在身旁有一個喜歡的人,就大膽說出來給對方知道,這樣才有機會!!


假如,曾經擁有一段很美的回憶,就把它深藏在內心的深處,偶爾回味才美!!

也許,最近剛做了會後悔的蠢事,就努力去為自己的蠢挽救,不要後悔莫及!!

即使,分手已是很久很以前的事,但不要去在意是誰對誰錯,才不會有怨恨!!



街角的祝福

多少個秋 多少個冬
我幾乎快要被治癒好
但還是會只因為一個重覆的話題 就無心自擾
也曾想過 若真遇見 我們應該如何是好
我想我還是會站在某一個街角 不讓你看到

只因為我不想打擾 只因為怕你解釋不了
只因為現在你的眼睛裡 她比我還重要

我只好假裝我看不到 看不到你和她在對街擁抱
你的快樂 我可以感受得到
這樣的見面方式對誰都好
我只好假裝我聽不到 聽不到別人口中的她好不好
再不想問 也不想被通知到
反正你的世界我管不了

只因為我不想打擾 只因為怕你解釋不了
只因為現在你的眼睛裡 她比我還重要

我只好假裝我看不到 看不到你和她在對街擁抱
你的快樂 我可以感受得到
這樣的見面方式對誰都好
我只好假裝我聽不到 聽不到別人口中的她好不好
再不想問 也不想被通知到
反正你的世界我管不了
若不想問 若不想被通知到
就把祝福 留在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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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21 09:32
她, 44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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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6-19 16:28
他, 4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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