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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短暫的4天
作者: ™希希きき✨ 日期: 2009.05.29  天氣:  心情:

所以說嘛,我一直不想很冒然就同居~

結果勒,還是這樣~這次只維持了4天~"~,真是一整個冏到不行!!

當初同居的用意是對方希望以交往為前提來同居進而互相了解~

彼此上線時間不同,這也沒辦法,該回答的,對方希望的,也都回答了,

也去對方日記回應自己的想法,這樣不算了解嗎@@?

同居第4天~連假的第一天~~只收到這些話~~

我找到我另外一半了,我總覺得你給我感覺只能當朋友而已,

我想問妳可以當永遠好朋友嗎?

因為我不想你是我曾經想追你的女人~

因為我不想失去我曾經想追的女人~

現在看妳決定如何 真的要退同居的話 那我就不玩愛情公寓了

中間啦啦喳喳的只有他的一直對不起~

我要對不起幹嘛呀@@"對不起有用的話,就世界和平啦~~

很不負責任的請求,為什麼還要做朋友呀?換個角度想想,再做朋友的話,

對方的另一半知道後難道不生氣,不吃醋嗎?總要將心比心一下吧~~

最後一句,丫是怎樣?語帶威脅嗎?既然有另一半了,希望你去和另一半同居這也是很理所當然的呀~

為什麼說我退同居,你就不玩公寓呢??關我什麼事呀= =+

真是一整個冏到不行~也真的是真美好的連假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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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6-03 00:59
她, 4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6-02 19:18
她, 43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5-29 06:53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29 09:58]:

是呀,就是有想到這一層,所以才不希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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