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髒話,教育部主祕莊國榮榮耀台灣? 刑法第312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第314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經常口無遮攔,口不擇言,說話囂張跋扈,罵馬英九"小孬孬"的民進黨偉大教育部長的主任秘書--莊國榮,公然在謝長廷的競選造勢晚會,辱罵馬的先父 說他:每天開查某,乾女兒變成"X"女兒 b-( 莊國榮已構成犯罪了! 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5項 刑法第312條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 :-$:-$:-$謝長廷當選的話 教育部長杜正勝,新聞局長謝志偉,莊國榮等這類坐領高薪,荒腔走板,硬抝的政客,就會繼續活躍政壇! 莊搞不好當教育部長,民進黨三寶蔡啟芳等人,也能當大官!8-} 民進黨執政八年,吃香喝辣,沒羞恥心,正義感和是非觀,低水準,沒能力的跳梁小丑,酬庸當官的政客特別多#-O 明天319四周年,祝兩顆子彈的陳水扁生日快樂!8-X 總統大選又到了,:-$小心民進黨的選舉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