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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灣兒少即將成立囉
作者: 阿達 日期: 2009.04.28  天氣:  心情:

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

籌備半年的台灣兒童少年希望協會(簡稱台灣兒少)即將於下星期一正式向內政部社會司申請成立囉
也就是說
預計再過半年
台灣兒少就可以掛牌運作囉
好高興啊

台灣兒少目前已有三十三名來自十四個縣市的創始會員
並已符合社團成立要件
我把內政部的一些資料貼出提供給大家參考
也好讓大夥知道接下來的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
業務單位: 內政部社會司
申請方式: 依公文程序直接向中央辦理
申請費用: 申請團體免繳規費
申請須知:詳後述說明
申請流程:詳後述說明
申請書表:詳後述說明

[
申請須知]
一、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請檢具申請書、發起人名冊、章程草案(以上三種文件訂成一份,共一式四份,依序折疊整齊,由左線裝訂成冊,另檢附全體發起人身分證影本乙份)及其他必要文件,函報內政部審查。
二、申請人應俟內政部函復准予組織後再進行籌備工作(包括召開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成立大會等事項),籌備工作實務範例如附件。

三、申請團體所報表件不予發還,請申請人自行留底
四、請參閱人民團體法(社會團體相關條文)、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請先詳閱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後再提出申請。
五、申請團體免繳規費


[
籌備成立社會團體工作流程表]
1.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文書
2.
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3.
公告徵求會員
4.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或第三次以後籌備會議)
5.
召開成立大會
6.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
7.
申請立案
8.
登記法人(亦可不登記法人)
9.
結案

註一: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理事會、監事會應於七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註二大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註三:各項會議召開請聯繫主管機關是否派員列席。但因故未派員列席,不影響會議效力。
註四:各次會議紀錄應於會後三十日內分發,並函報主管機關
註五: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應於成立大會會後十五日內召開(可於大會當日舉行,但應於召開大會通知中告知,會議紀錄應與成立大會會議紀錄分別製作)。




 



[ 社會團體申請書]
受文者 : 內政部
申請組織團體名稱(將申請之團體名稱): ________
經費來源: ________
成立大會時預定會員(會員代表)人數 : ________
附件 : 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四冊(正本一份、影本三份)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發起人名冊
   
四、全體發起人身分證影本
   
五、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夥伴們!
有你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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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29 22:41
她, 3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30 10:37]:

屆時再看看囉

 
時間:2009-04-29 21:55
她, 49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30 10:36]:

你是說台灣兒少˙還是我啊?
我的生日剛過不久

 
時間:2009-04-29 20:05
她, 3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21:05]:

你都跑去被別人用
哪還有時間回來服務啊?

 
時間:2009-04-29 12:15
她, 99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13:00]:

賣安捏啦
不要搶我的工作
我不想失業

 
時間:2009-04-28 23:23
她, 36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12:59]:

嗯~ 謝謝你

 
時間:2009-04-28 22:34
她, 99歲,屏東縣,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12:59]:

請不要搶走我的工作
我會失業
謝謝

 
時間:2009-04-28 21:57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12:56]:

目前不需要
等正式成立之後選出理監事並完成聘任就知道啦

 
時間:2009-04-28 21:39
她, 48歲,嘉義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9 12:58]:

你可以參考之前的日記喔
或者你將你的EMAIL以私密留言的方式留給我
我再把資料傳給你

 
時間:2009-04-28 19:17
她, 37歲,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28 17:57
她, 47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8 17:59]:

放心
還不到繳費的時間
因為還沒開戶
而開戶需要政府核發的公文
屆時會通知大家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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