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菲里西亞(台中市)】
初戀的對象是個大我八歲的大男孩,他單純又善良的個性,令許多小女生對他著迷不已,但是大男孩卻對這些事一概不理。
了解過後才知道,他有段悲傷的故事,他有個優秀的弟弟在幾年前因癌症過世,大男孩走不出陰影,在極度悲傷下度過了幾年。
和他正式交往也算是一段奇妙的過程,我自己曾經是個天天依賴打針過日子的病友,但在去年聖誕節前夕,幸運的接受了器官移植的大手術,目前已經擁有健康的人生。因為我天生樂觀的個性,以及不怕病痛的折磨,大男孩漸漸受到我的吸引。
今年初我們在一起了,雖說他已經到了老大不小的二十八歲,但和我在一起,卻如同初戀一般。他計畫著存錢、打拚、建造一個完美的小家庭等等。起先我覺得他這些想法太天真和樂觀,可是漸漸的被他善良又真誠的心與「完美計畫」給說服,我也開始在自己的人生規畫中留一個位子給他,做任何大決定,也會想到他的立場。
然而這樣幸福的生活卻沒有維持太久,有一天,我忘記將自己的臉書登出,結果裡頭的訊息紀錄、收信匣被爸媽一覽無遺。
他們的震驚是我預料中的事,但沒料到的是,他們的反應如此激烈,連對方的家族疾病、遺傳基因也變成理由。「給你兩個選擇,一是與他繼續交往,斷絕與家庭的來往;二是馬上分手。」他們下了最後通牒。
最後我選擇了家庭,放棄了一位此生難得遇見的好好先生,也簽了不可理喻的「不再來往」切結書,滿足父母嚴重的控制慾,結束了一段苦澀的初戀。
【2011/11/1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