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4677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12.1.6精彩的北港蜂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癌症有解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強中還有強中手
作者: 日期: 2012.02.07  天氣:  心情:

有一位北卡Charlotte 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24隻雪茄投保了火險。

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

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

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

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
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
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
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
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
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險範圍內。

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

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
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
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最精彩的地方還在後面:

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 起「縱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
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燬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
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
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
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

果然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山還有一山高啊。
標籤:
瀏覽次數:83    人氣指數:1283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12.1.6精彩的北港蜂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癌症有解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08 16:40
他, 71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07 13:44
偷雞不著奢把米
真的勸人別賣弄小聰明做壞事

請借我轉載喔!
謝謝
[:D]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