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05571
 海洋的氣息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出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功臣身退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作者: 海洋的氣息 日期: 2010.12.14  天氣:  心情:
今日蘋果頭版

拾得到現金兩萬一女子向失主行使留置權

好獲得法律上對於鼓勵拾得者歸還

看看頭版的照片

雖然戴上口罩無法一窺全貌

但依然可看出此女眉清目秀

打扮穿著也很時髦

應該也算正妹一枚

但怎麼會有如此心腸

從此也可看出如今教育失敗

道德淪喪  價值觀偏差

雖不是每個人都是如此

但應也不於少數

為何不能互換一下立場感受一下

看完這新聞真不知該怎麼說

只能長嘆一聲

唉~~~~~~~~~~~~~~~~~~~~~~~~~~~~~~~~~~~~~~~~~~~~~~~~~~~~~~~~~~~~~~~~~~~~~~~~~~~~~~~~~~



孔子主張人性本善

儒子主張人性本惡

這兩者看來此觀點儒子略勝一籌


剛剛又看了一下最新的新聞


潘女今天則認為委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最初是李婦要包紅包給她,她說「不用」,如果要給就會捐出去,還問李婦「6千會不會太多」,她才用李婦的名義捐6千元給母校的動保社。
 
潘女說她覺得驕傲、做了好事。不過,警方表示,昨晚潘女到警局簽領據時,才表示將酬金捐給動保團體,而且還說她只有索取3成現金,而不是「所有失物」的3成,其實已經很客氣。


哇哇~~原來妳是拿別人的苦難來做妳認為做的好事

這理論跟邏輯似乎是不對!


如果她要包紅給妳

妳也樂於做好事

那應該是隨失主心意包紅

而妳再失主所包的紅樂捐出去

怎麼會變強迫應要包多少讓妳去做好事!

就像是為了救一人而去犧牲另一個人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

標籤:
瀏覽次數:58    人氣指數:2078    累積鼓勵:101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出遊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功臣身退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5 23:56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5 02:34
她, 4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15 02:29
她, 4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