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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0.10.12
作者: jEssie♀cAt╭☆ 日期: 2010.10.12  天氣:  心情:
佛說:前世的五百次的回眸才換來今生一次的擦肩而過。
兩個人能夠相識,相知,再到相愛,有多難得。
分手就算沒辦法做朋友,也沒必要變成仇人。
就算已經變心,也不要在沒有確切分手之前,腳踏兩隻船,或是不念舊情的一走了之。
分手以傷害對方的方式結局,不如留下最後一 片溫暖,讓彼此不後悔曾經愛過。


我很少很少很少跟分手過後的男友變成仇人
畢竟天秤座的我總覺得,分手後還要怒罵或是一些舉動
是很醜很醜的事情
而且非常沒有風度

除了:對方先做出讓我不能接受的事情或是劈腿
這輩子,真的讓我會想當仇人的有3個
其中2個就是劈腿男

有時候我真的搞不懂劈腿人的心態跟想法
這樣不累嗎??我個人覺得一次一個已經挺累了
有些人居然可以一次二個甚至一次多個

我常常說我有感情潔癖,我從來沒有劈腿過
所以我沒有辦法忍受劈腿這件事情
對我來說,劈腿就是死罪

身邊有些朋友卻可以一而再 再而三的原諒
說真的我搞不懂那是甚麼樣的心態
為什麼可以原諒這種行為呢??

有句話可能很老套,但是真的很有道理
(沒有人值得你流淚,因為值得你流淚的人,不會讓你哭的。)
而之前看到某篇文章裡也有一句話
(在乎你的人,不會捨得你流淚)

所以,一個會做出讓你流淚傷心難過的人
根本不在乎你,也不是那個值得的人

這樣,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在那個不在乎又不值得的人身上呢??
傻孩子!這就是愛情使人盲目!
如果你離開了,就代表你清醒了

或許吧~~~畢竟每個人有不同的感受 不同的想法 不同的做法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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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4 10:39
她, 38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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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2 21:58
她, 44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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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2 20:27
他, 43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12 20:15
他, 43歲,桃園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12 20:10
他, 46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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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2 14:20
他, 52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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