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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Alcohol
作者: 翻滾的小布* 日期: 2012.05.04  天氣:  心情:
01.Harass

行銷管理作業,我們每一組要選出在雲科附近的店家、幫那間店行銷
我偏好很有嚼勁的芋圓(笑倒)
但大多人卻偏好小酒吧,只好少數服從多數了

上禮拜為了要拍攝調酒的照片,第一次去那間酒吧

我很不識相地點了果汁,老闆又多請我一杯
還送了我他要拿去賣錢的手工吊飾

最後要離開的時候還說要跟我合照
合照就合照...比較讓我不能接受的事是:他把手搭在我的腰上orz
照片照不好,所以搭了有三次還四次吧(吐血倒地)

回想起來,蠻糟糕的

第一,我腰很粗(這不是重點吧)
第二,老闆是個中年男子,風評兩極,有人說他閱歷豐富,有人說他是個愛美女的色老頭
第三,第二次見面、第一次聊天的陌生人怎麼可以隨便搭腰

或許我太大驚小怪
不過再也不想進去那間店、也不想跟怪大叔打交道了。



02.Nightclub

我覺得很多沉醉於燈紅酒綠的人都不是好東西
(酒駕的葉冠亨就是一個具代表性的例子)

女生化著大濃妝說:「去夜店不代表愛玩!」
不然代表什麼啊...?
枉費有一張漂亮的臉,淨做些沒氣質的事、交一些"笑貧不笑娼"的酒店少爺當朋友

你可以墮落、可以整天醉生夢死,但傷害或影響別人就是不對。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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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5-22 05:55
他, 46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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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7 07:20
他, 35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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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2 14:48
他, 38歲,台北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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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1 22:00
他, 36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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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0 22:01
他, 36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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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10 03:34
他, 95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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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9 12:57
他, 36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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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7 23:43
他, 3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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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6 16:24
他, 36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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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5-06 12:33
他, 37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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