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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幽默一下(51) >‿◕+
作者: ☆╮炫╭★ ღ>‿◕+ 日期: 2010.12.17  天氣:  心情:
有一位寡婦想再婚,她非常有錢,便貼出徵婚啟?注明若有人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可來應徵當她的丈夫,1:不能打老婆.2:不能亂跑.3:要有一根很大的陽具.

佈告貼出後三天,有人按門鈴,寡婦打開門一看,是個沒手沒腳坐輪椅的人,寡婦

問他:你來作什麼.他回答:我來應徵當你的丈夫.寡婦又問:你夠資格嗎?他說:你看

我又沒有手,不能打老婆,我也沒有腳,不能亂跑.

寡婦一聽就說:好,就算你符合前面兩個條件,那第三個呢?

他說:那你以為我是怎麼按電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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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7 14:19
她, 48歲,嘉義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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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17 10:41
她, 99歲,亞洲其他,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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