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9日 昨天七點多就去排隊要領消費卷,看通知單上,明明只要去領卷的人拿印章就好 委託人領的印章就不用了,可是去現場後,才知道原來也要 害我還跑回去拿,在過來時,已經人滿為患了,害我多等了一個小時 氣死我也,明明就是通知單打錯了咩,政府做事情就是這樣 與妳在玩文字遊戲,況且根本沒必要帶其它人印章呀,印章是可以偽造的,有什麼意義呀 有帶身分證,然後通知單上有家人的名字,這樣不就是最佳證明身份的東西了嗎 真是莫名其妙呀!!!而且去等就算了,竟然都是些有年紀的阿伯阿婆 都沒有年輕的辣妹,天呀~~有啦,超幼的小妹妹,這叫我怎吃得下去 害我在太陽底下曬,讓我白嫩嫩的皮膚變成黑抹抹的皮膚了!? ....(雖然早就是黑抹抹的皮膚了...... 我爸媽說消費卷要去買電視,所以我的消費卷已經捐出去了,而且電視也買了 嗯~看來我爸媽真的很期待有新電視呢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