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對不起」跟「我愛你」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有一次跟一位認識超過十年的朋友吵架。我們兩人國中就認識了,有時候還會開玩笑說這是彼此的「孽緣」。那一次究竟為了什麼原因已經弄不清了,只記得幾乎要到決裂的地步,兩個人都覺得是對方的錯—當然事實上是彼此都有錯,不過這種時候都會覺得對方錯的多一點。
因為在同一間教會,所以幾乎每個禮拜都會見到,這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你知道他就跟你處在同一個空間之中,但是眼神打死都不會往對方的方向飄,路上碰巧遇見的時候,連點頭打招呼都省了。那個時候火氣大到,連其他的好朋友跟我談到他,都會被我遷怒來著。
其實那個時候我壓根就不想要和好了,想說放著擺爛就算了。不過後來還是我主動先去跟他說了「對不起」,儘管我到現在還是認為他錯的比較多(笑),但是我卻不後悔先跟他道歉。
畢竟人一生能有幾個十年啊?跟他認識的日子幾乎佔了我現在生命的一半,堅持到底不過贏得自尊,卻葬送了十年的交情。這一句「對不起」,固然是請求原諒,但含意卻更近似於「我愛你」。因為珍惜兩個人之間能夠相遇、相知的緣分與情分,所以才能說出這一句「對不起」。
我覺得,在越熟悉的兩個人之間發生衝突的時候,要解決往往已無關乎是非對錯,而是取決於兩個人之間的交情。不管是情人、朋友、家人之間都是一樣的。聖經上有句話:「愛能遮掩一切的過犯。」因為在愛的面前,所有的過犯都是微不足道的。
廖玉蕙在《我可以再道歉一次嗎?》這篇文章中,講到一段她跟女兒之間的小小經歷:
女兒猶然稚齡時,我不記得為了何事對她生氣,女兒向我道歉過後回房,約莫十五分鐘過後,她怯怯地敲開我的房門,低聲朝我說:
「我可以再道歉一次嗎?」
昏黃燈光下,是一張俛首垂睫的臉。剎那間,我眼紅哽咽,彎身攬過她幼小的身軀,回說:「當然可以!我好愛你。」從那之後,這句「我可以再道歉一次嗎?」隨時在我耳畔迴響:當我為人女、為人母,不能盡如母親
或子女之意時,我想到這句話;當我為人妻,和丈夫臉紅脖子粗時,我也想到這句話;當我為人師,說錯了話或冤枉了學生時,我更想到這句話…
…這句話不時提醒我,那個黃昏乍然聽聞它時內心的激動、溫暖,就算鐵石心腸恐怕也要化成繞指柔吧!
「我可以再道歉一次嗎?」這是我跟孩子學到的最動人的一句話。
最後,我寫了一封長長的道歉信,連同《我可以再道歉一次嗎?》這篇文章一起寄給我朋友。他沒有回信,也沒有說到底原諒我了沒有,不過對我的態度已經緩和多了。不過其實沒有關係,因為我說對不起,不是要求原諒,而是因為:
「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