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65948
 小哈,哈小,啥小。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無聊時刻的謬論。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流浪。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認為,值得。
作者: 小哈,哈小,啥小。 日期: 2009.02.02  天氣:  心情:
有時候,看小說就是這樣的。








買小說,不值得?

但是,我為人生多買了一些選擇!





(當然,看書還是會挑惕一點買。)
(我不會忘記,我是窮大學生。)
標籤:
瀏覽次數:77    人氣指數:857    累積鼓勵:3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無聊時刻的謬論。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流浪。
 
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29 10:40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8 23:56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7 23:52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7 18:29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7 11:41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7 01:53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6 22:56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6 21:45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5 22:30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25 01:20
他, 42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