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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瘋狗 part 2
作者: 阿茹 日期: 2010.11.01  天氣:  心情:





 



那天開會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
以我的個性,鐵定跟她來個硬戰
但,開會當天離瘋狗咬我已經快一個星期了
我已經冷靜下來了
我了解她是雞蛋裡挑骨頭
我明白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大部分知情的同事都知道她的為人
個個怕她怕得要死,連校長都忌她七分
瘋狗是不說道理的
她活在自己的世界
有嚴重的被害妄想症
所以,她總覺得別人要害她
她就會先把對方置於死地
而搬出富麗堂皇的理由
讓自己看起來就是替天行道的樣子

原本以為我退一步就海闊天空了
結果呢
我沒有發火開戰
我沒有和她理論
這樣一來,她無法借題發揮,

而校長是覺得她是小事化大,強詞奪理
所以說了一些公道話
一些同事也在當時說出了問題所在,所以錯不在我。


但,她聽在耳裡不是味道


星期六就以來歷不明的手機傳簡訊給校長

(校長傳給我)
嗨,“心腹”,我收到這樣的一則短訊

(瘋女人傳給校長的第一封簡訊)
如果還要上天保住你的另一邊眼睛,請不要在背後中傷,抹黑別人。
小心因果報應,為你的下一代積福吧!
偏袒庇護心腹威脅排除異己,不得有好下場。

校長的一隻眼睛失明,只靠一隻眼睛看東西,而且視力也不好。
她這樣說,不是在詛咒嗎?不是在恐嚇嗎?
事情不如他所願,她就來這招。 。 。
這樣的女人不惡毒嗎?

我把這封簡訊看了好幾回
都覺得,她應該寫給自己看的。

我回校長說
校長,對不起。讓您受到如此對待。
她把對我的憎恨遷怒於你。
但大部分同事都知道是非對錯。
這"提醒"應該對"作者"說。
我們沒有害人之心,不怕報應。
但要有防人之心,"好友和同學"在話傳話中是否引起更大的衝突,不得而知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公道自在人心




(瘋女人傳給校長的第二封簡訊)
姓楊的和姓餘的當年各懷鬼胎,向分別謀權奪位,不擇手段去打壓和陷害他人。
不得逞凡惡人先告狀,人在做,天在看。真小人,偽君子,卑鄙惡行必受天譴。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我看到這封簡訊的時候
是覺得她真的無藥可救了
一字一句都在寫自己的惡行
為了要當高層,她做了多少事情
他以為我們都不知道
只是她無法如願,所以更加痛恨阻擋她的人

楊是我現任校長。
餘是前任代校長。
餘被這瘋女人出賣眼淚奧斯卡女主角的演技趕走了
餘因禍得福,脫離這瘋女人的瘋癲
現在在高中教書,可樂得很呢

這一回
我只回校長4個字

以靜制動






跟瘋子說話,可有理說不清
就讓她繼續自我陶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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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7 23:50
他, 49歲,亞洲其他,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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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23:32
他, 39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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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42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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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6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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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70歲,福岡県,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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