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5日電)桃園縣33歲杜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女友要求分手,將對方裸照張貼在部落格,供不特定人點閱,被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今天表示,家住桃園縣八德市的杜姓男子因為楊姓女友執意分手,竟將私下拍攝的對方裸照,張貼在網站的部落格中,同時提供楊女姓名、行動電話供不特定人點閱,嚴重影響前女友聲譽。
楊姓女子在得知後,與杜姓男子私下協商,男子以為前女友回心轉意,因而關閉部落格;但事隔數個月後,男子發現前女友並無意繼續交往,再度將照片公開供人點閱。
楊姓女子的堂妹事後看到照片,驚訝告知楊姓女子,並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辦後,認為男子連續兩次公開前女友的照片涉及不法,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10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