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12/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1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8/12/13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8.12.13  天氣:  心情:
莫名其妙,愚蠢至極的法官? 怒怒怒怒怒怒怒 怒怒怒怒怒怒怒 怒怒怒怒怒怒怒 X(:-S:-L 台北地院周占春等法官 2630的鬼話也信的話,說你們判斷力沒問題,恐怕連鬼都不信! 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莫名其妙,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就算沒逃亡之虞,但罄竹難書,沒認罪,毫無悔意,貪污幾十億,甚至幾百億以上還有機密外交和兩次金改 等更大貪污案,還沒查清楚 當然有串證和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台灣有史以來最大貪污案,最可惡貪污犯!不用任何擔保金當庭釋放? 那邱義仁,葉盛茂呢?  2630無保釋放,看守所的被告都該全釋放!法院也應把那些具保停止羈押的被告所交的擔保金無條件返還 否則豈有公平正義?:-? 精神和腦袋沒問題?:-/ 愚蠢至極的法官,嚴重斲喪司法公信力,讓公平正義蕩然無存!X(:-L:-SShit! Damn it! Fu 悼悼悼 悼悼悼 悼悼悼 :(( 司法實務上有許多荒腔走板,平庸無能,愚蠢至極的檢察官和法官 除非是只想賺錢,沒是非觀,羞恥心和正義感的律師.否則,不如改行或歸隱山林! 悲哀!臺灣人和法律人!#-O唉...
標籤:
瀏覽次數:227    人氣指數:227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8/12/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14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