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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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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2/0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2.06 天氣:
心情:
感情被騙無法用法律解決!
"感情被騙能告他嗎 好朋友不是要真心對待嗎
更何況是知心人"
幾歲的人了?感情被騙?那你把他騙回來就好了啊!(:|b-(
我早說過 成年男女間的感情和你情我願的關係
無法 也不適合用法律解決!
除非涉及詐騙金錢或財物!
我的日記早說過了!>:D<
問任何法律問題前,請先看看我的自我介紹和日記![-o<
他沒真心對待 那就和他分手 say good bye啊!
緣起緣滅 人聚人散!
珍惜緣份 也要懂得隨緣!@};-@};-@};-
:-$除了韓國和台灣外,大多數的國家早就把通姦除罪化了!~o)
男女發生關係,為什麼一定認為女方吃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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