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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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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2/0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2.06  天氣:  心情:
感情被騙無法用法律解決! "感情被騙能告他嗎 好朋友不是要真心對待嗎 更何況是知心人" 幾歲的人了?感情被騙?那你把他騙回來就好了啊!(:|b-( 我早說過 成年男女間的感情和你情我願的關係 無法 也不適合用法律解決! 除非涉及詐騙金錢或財物! 我的日記早說過了!>:D< 問任何法律問題前,請先看看我的自我介紹和日記![-o< 他沒真心對待 那就和他分手 say good bye啊! 緣起緣滅 人聚人散! 珍惜緣份 也要懂得隨緣!@};-@};-@};- :-$除了韓國和台灣外,大多數的國家早就把通姦除罪化了!~o) 男女發生關係,為什麼一定認為女方吃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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