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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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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2/1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2.19  天氣:  心情:
無罪推定原則不等於無罪!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法律上所謂"推定"乃指若有反證,就可以推翻無罪的法律認定! 兩顆子彈的洗錢貪污扁,之所以羈押在看守所,就是因有證人的供述和洗錢的帳戶等犯罪證據 檢察官和法官足以認定他犯罪嫌重大,且有串證等符合羈押的要件.因此判決確定前收押他 絕對合法,合憲!哪來濫權?:-? 哈佛法學博士?馬英九比法律系學生還不如?!:-" 馬喜歡胡扯b-(怪不得司法沒公信力,弊案辦不好,被批無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條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7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第32條 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立法目的為保障被害人,結果加害人還能主張扣除,減免賠償責任?:-?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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