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03/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3/15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9/03/0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9.03.07  天氣:  心情:
公告!公告!
公告!公告!
公告!公告!

別再留你的信箱或MSN帳號給我了!>:D<
只想免費的法律諮詢,連電話費都不想付?
我再三說過,盯著電腦螢幕打五六百字,需要二三十分鐘,且影響視力8-}用講的只要五到十分鐘,而且容易將法律問題說清楚講明白!我打一份司法書狀或存証信函等,數個小時,行情從數千元到ㄧ萬多元!
數年來我用答覆留言等方式,免費答覆過法律問題的網友,遠超過數千人,用電話免費答覆過法律問題的網友,也遠超過數百人!專業的法律諮詢,就算大學畢業的菜鳥律師,每小時也需三五千元以上!#-O

我們唸了幾十年的書,投資都少心血才有法律專業!
只想免費法律諮詢?你可以請醫師免費幫你看診?:-/就算父母對你付出,你也不該視為理所當然!
再三重申,你我非親非故,我[-X沒義務也沒責任,無條件免費答覆所有網友的法律問題;更遑論我沒那麼多時間,以及不少網友的法律問題都是重複的,我日記早已談過!>:D<此外,我也說過,我比較想敎網友法律知識,而非答覆網友個別法律問題!:-"
至於虛擬禮物,對加入vip的我而言,惠而不費!:">
~o)
美國失業率高達8.1%,創25年新高!!!
標籤:
瀏覽次數:227    人氣指數:227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9/03/06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3/15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