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鳳秋、陳界良、張勳騰/綜合報導〕苗栗縣女警張奈詡自殺身亡案疑點重重!警員劉政宗比家屬早5分鐘趕到女警陳屍的飯店,張母昨和台中縣議員謝志忠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官官相護,為湮滅證據錯失救援黃金時間,且女兒遺書內容疑遭竄改,是「苗栗縣版的翁奇楠案」!
苗栗縣警察局昨回應說,遺書筆跡若有疑問可送鑑定,而2輛警車是「一起到達」,張母當時也在場,沒有湮滅證據疑慮。劉政宗昨中午則到豐原警分局,以關係人身分製作筆錄,媒體問有沒有話說,他僅啜泣說「對不起」。
但女警陳屍處的飯店經理說,劉政宗的車當晚8時43分就來到飯店,而家屬約8時48分才趕到,遲了5分鐘。處理女警自殺案的中縣 也指出,員警當晚8時43分獲報,8時48分刑大偵查佐到現場時,剛好劉政宗和消防隊員將張女送出來,「在醫院時,劉政宗都沒提到有遺書」,直至15日晚上11時,大湖警分局才告知有遺書。
記者會上,張母泣訴,劉員曾對女兒承諾要離婚,買房子娶女兒;而張奈詡的鄭姓男友在15日上午陪張女看車時,她透露和男同事有另一段感情,他雖不能接受,仍給予祝福,沒想到下午5時16分竟接獲張女輕生電話,趕緊連絡張母。張母說,「女兒和鄭姓男友分手後,應是劉政宗履行結婚諾言不成,她才會輕生;家裡根本沒債務,40萬房貸餘款很容易解決,卓蘭派出所用女兒名節問題,要求息事寧人,卻對外誤導向債務問題」。對此,劉政宗跟豐原警方說,15日下午3時巡邏時,接獲張女電話說,「男朋友發現我們兩人關係,我很難過,你人在那裡?何時下班?」得知晚上8時才下班,張女說「等下班見面再說」,4時就接獲張母求助電話。
張母質疑,下午5時20分她撥女兒電話,聽到微弱「喂」一聲就掛斷,她馬上通知劉政宗,為什麼到晚上8時20分警方才用衛星定位找到人?
甚至在確認女兒人在豐原的汽車旅館時,卓蘭派出所竟未通知豐原警方同步救援,反而派劉政宗和一女警坐第一輛警車火速到場,先拿走遺書及皮包、3支手機,她坐的第二輛車卻開得奇慢,到達時救護車已將女兒載出。
張母指出,遺書字跡雖和女兒相似,但筆劃太輕,女兒寫字很用力,警方提示的遺書卻沒有字痕,質疑有人用筆描寫、選擇女兒遺書部分內容。並質疑,為什麼苗栗警方16日清晨5時30分做完筆錄後,才把遺書等遺物交還給她,還對外聲稱,先經她同意才帶走遺書?
劉政宗的說法是,確認張女在汽車旅館,第一時間就請旅館人員開門救人,自己一入內也馬上做CPR,現場沒警方在,怕東西遺失,才把皮包及遺書等帶走,交代旅館要保留好現場,「在醫院時就把遺物交給大湖分局副分局長」。
最近警察風氣真的很壞
看來如果我有性可以高中
第一目標成立廉政公署的連署聯盟
一定要讓那些還在心存僥倖的不肖人員有所覺悟
加油吧
大笨熊
這也證明了
一個人有沒有責任感
一個有責任感的人
我相信他絕對不會劈腿
因為它會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
會想說自己還年輕
可以多享受一堆愛情的滋養
而不知道他正在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人和人之間的友誼和愛都已經消耗殆盡
換來的只是家屬的不肯原諒
親愛的朋友們
如果你還在完交配遊戲
請要好好思索
這樣下去
真的對自己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