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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復診__
作者: Dr.J 日期: 2011.10.15  天氣:  心情:
禮拜四,回去台北復診

因為之前傷口出了一點小問題

哥哥也來台北陪我去回診

母親還有哥哥還有我

三個人在麥當勞聊天耗時間

雖然跟哥哥差八歲

但我們的話題似乎源源不絕

什麼都可以聊




然而預約門診還排個106號

天阿,我怎麼受的了

下午一點就到台北了

到了五點半才換我

醫生直接要看傷口

之後看完就是一副沒問題的表情

看到醫生的表情,心底放鬆了一些

然後醫生說,在過兩個禮拜來照X光

大致上來講可以把鐵架拆掉

我聽到超開心的,每天穿著鐵衣

感覺自己超像個忍者龜

因為車禍糾紛,母親問醫生可不可以開ㄧ些條例

醫生說
    「 
     不行,因為我恢復速度很快,沒有什麼障礙

     半年以後甚至可以痊癒 
                         」

媽媽聽到蠻開心的

哥哥呢,則是想要凹ㄧ些條例

因為多ㄧ些條例,請的錢比較多。。。((笑

醫生說
    「     
     不行,有些東西要等半年一年之後才能判定
                           」

哥,超不開心的一副臭臉

對於我,那些都無所謂,因為醫生說甚至可以痊癒

這句話就夠了

因為傷很重,我問了醫生說,我以後可以搬重的東西嗎?重的定義是什麼

醫生很幽默的說
        「
         不舒服就不要搬了,正常人也是一樣
                          」

我聽到大笑




看完醫生之後

約了對方要初步和解

對方來的時候

說實在跟一開始的態度,差超多

態度怎個就是很差

還有那個基巴司機

要不是我想要和解,不想走法院,不然我就幹譙司機一頓

說有一卷錄影帶很清楚

大家來還原真相

然後又一直跟我說:當時的情況你懂我懂,不要在追究了

簡直就是在暗示我
         「
          你撞我,不要在五四三了,小心不賠你們
                             」

我當下真的超不爽的阿,不過還是很有風度忍下來

一個笑容的回應,就當做給他們唬


隔天呢,媽媽在打給司機,問司機的情況

司機說是我車子打滑撞到他,不是他的錯

我媽慌了,上來又跟我講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話

我跟我媽說:

 交通法則已經修法了

 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
 [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

                                 
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也就是直行車的

我媽才露出有點懂的表情,然後打給站長(對方公司的主管

站長一開始還騙我媽說:

 雙方都有路權,也就是說,雙方都有路權,你撞我們就是不對
                            」
這時候我超生氣,叫媽念法條給他聽

他才改口說

 喔。。。那路權是你們
           」

根本就是想要欺騙我們這種不懂法規老百姓,想坑矇拐騙這樣把和解金壓低

之後顯然這招沒用了,就又開始咬我超速

說我超速之類有的沒得

因為我那時候在急診室,警察做筆錄的時候,我好像說六七十

研判表出來寫:涉嫌超速(自稱時速70左右)

因為交通大隊沒辦法測出來,所以只說涉嫌

他現在說,他們有高科技公司可以把時速測出來

因為我學過物理,怎麼可能測出來,現場太多變項因素,測個屁阿

然後我媽說,可以阿,測出來之後,你拿給交通大隊開單,我們就承認是超速

單子要真的開出來,我就拿給新聞記者,請他們去詢問交通大隊,到底是依照什麼公式和原理

講不出來,這樣就是委造,小心弄的飯碗都沒有還背上一些刑責

根本就是官官相護,一些欺負百姓的警察

站長的語調顯然很不想聽下去,匆忙的寒暄幾句就掛掉電話




根本就是還在騙我們,在過兩個禮拜就要和解

我相信他們還會硬ㄠ我們撞他、路權、超速之類

這時候我一定要跟他們說

麻煩你們股溝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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