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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看似微小其實重大
作者: 黎明之光 日期: 2011.01.11  天氣:  心情:
昨天,一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對許多人而言,那可能是件很微不足道的事;我卻覺得,對我而言,那是挺重要的。於是想把它寫記下來。

昨晚我和好友春菱以及熏嬨到熏嬨和她老公位在新店山上的家聚一聚、聊聊天。因為熏嬨她老公晚上在學校有課,所以一開始是我們三個人先聊,然後大約9點多時她老公回來加入我們。她老公的專長是室內設計,有在幫人做室內設計、在學校教設計以及寫文章等等。

因為春菱對房子很有興趣,她就要熏嬨老公用電腦把他的一些作品show出來給她看,熏嬨老公當然說好,於是我們大家就一起熱絡地湊在一台平板電腦前欣賞著一張張室內設計的照片,同時品頭論足著......

然後不知誰說了什麼,熏嬨老公就跑去儲藏室拿了不知什麼東西,同時拿出兩本他寫的書給我並跟我說:「這些是我寫的,如果你喜歡的話就送給你。」

接下來就很有意思了。

當他們三個人繼續在平板電腦前唏唏囌囌地交談時,我手上捧著設計師的書,一邊翻閱著,一邊卻逐漸地墮入深深的內心掙扎與進退兩難中....兩本書都是他針對建築與室內設計寫的書,裡面有他的文章與一張張很奇特美麗的建築物照片,他說如果我喜歡的話就送給我,所以我「照理說」應該就把它們收下來囉。

可是偏偏我已來到一個「對許多無關痛癢的文章都已不再有興趣」的地步,所以,即使書裡面的圖片都很棒,在隨意瀏覽了幾段文字後,我內心其實早就知道:「這兩本書帶回去後我鐵定不會再想要拿出來看。」

然後我的掙扎煎熬就來了:「我是要就假裝說我喜歡書然後就放進我的背包可是帶回家後就再也不去看它們?」還是「我應該坦白地對書的主人說我對書沒有興趣然後把它們還給他然後讓自己去感覺自己好像是一個不識相、不會交際應酬的蠢蛋並擔心男主人可能會從此不喜歡我─因為我〝嫌棄〞他寫的東西?」

不知道有沒有人相信,當時我雖然表面上是拿著書在看,其實內心裡在這樣一個兩難的掙扎間不知擺盪了多久!!!!!!

最後是,我終於不願意欺騙朋友,也不願意帶著一堆自己不想看的書回家,而更重要的是,為了「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我找了一個大家都起來伸懶腰的時機,輕輕地跟大家說:「這些書裡面有很棒的照片,可是我真的沒什麼興趣...」(唉,大概只有老天爺知道當我這樣說時內心感到多大的〝內疚〞!),同時做勢要把書擺回櫃子上。然後我聽到不知道是熏嬨還是她老公說:「沒興趣的話就把書擺那裡就好了....」接下來,我還是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心臟在快速地跳著.....

就如我之前說的,也許對很多人而言,「向別人說No」是件很稀鬆平常的事。但對我這種害羞內向的人而言,這次的經驗卻是很意義非凡。我順從了我的真心、跟自己的不安感在一起,並且最後還能無事地繼續和熏嬨老公如以往般相處。這是一次很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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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6 23:05
她, 43歲,桃園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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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1 17:48
她, 62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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