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被告黃男98年底前往新北市中和區的友人住處,與友人、友人未婚妻共同喝酒。
他等友人睡著後,趁機撫摸被害女子頭髮,並在女子驚醒後,出言恐嚇、並仗恃女子害怕被未婚夫知道的恐懼心理,趁機強吻、撫胸、性侵得逞。
事後,女子極度恐懼,還企圖自殘。女子長期受不了,終於在去年4月到板橋地檢署按鈴申告。經檢方調查、測謊後,認定被告妨害性自主,今天偵結從重求刑4年。1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