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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完成了~
作者: honey 日期: 2009.05.30  天氣:  心情:
完成了~
終於完成那”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集團的勞動契約、承攬契約、員工管理規章及工作規則。
感謝老師的全力指導,感謝死了幾萬隻的腦細胞。
只差在職員工敢不敢簽而已,簽了就認定該契約規定了~

剩下來就是破解該集團的薪資結構,
拿到薪資表~眼淚快要掉下來
「低保」、「扣薪」、「超時工作」
怎麼做~
打電話給越南老大:「你的雇主又被勞檢釘上了,你快回來。端午連假都是在做他們的事,我自己的事都沒時間做了,還拜託老師端午連假來公司幫我打規章」

我不知道要用那一套薪資結構,老大是主張多出來的薪資用三節奬金沖銷(做出來的薪資表很假);老師主張多出來的薪資用非工資名目沖銷,不要做假資料。這二套都要向勞檢解釋,我就是不想在去勞檢所。
老大說我之前也怕死外勞查察組,結果現在裏面的查察人員都和我變成朋友,
你要和勞檢所的檢查人員變做朋友,這樣你就不會怕了。
以前的我,傻傻的,什麼都不怕,行文給行政院、衛生署。可是法規越懂,行事態度就越怕,每到新的個案,資料一看,我都能列出他們違反了那些規定。
老大說抱怨並不能解決問題,雇主丟難題給你,你就是要想辦法解決,這是你的本錢,解決不了,最後就罰錢沒什麼大不了。不要自己嚇自己,這樣腦袋是不會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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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30 21:21
他, 4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31 10:01]: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這個雇主待我佷好,
好~
好到讓我,只要服務一人
就能將勞基法背熟到處理疑難雜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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