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收到一封信用卡消費即時通知的email,
上面寫著:
.消費日期:101年04月13日 .消費時間:08:17:13 .授權金額:NT$ 159元
心想~這時候我人正在車上,怎麼可能有信用卡即時消費?
該不會被盜刷了吧~@@
雖然金額不高,但總是有風險!
連忙打起電話到信用卡公司客服專線,
經過一番查詢之後,
客服人員告知:這是愛情公寓的消費扣款! @@
哈哈~~~搞錯了~~搞錯了!
原來是VIP的費用呀~~
好個十三號星期五的烏龍事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