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會把我之前所打的日記通通都刪除了呢!? 原因是我不想在看到有關她的事物了.. 而且我想我也走出那段感情了.. 我不在會去想到她,雖然多多少少會想起 但是我心不在那麼痛了...畢竟三年的感情 也不會再那麼在意她了... 只知道她過得還不錯,很充實,跟那個男生也楚的很好 我呢!? 我想我也可以去做我之前不敢作的事情了... 當然不是殺人、強姦、放火的勾當...別想歪了 只是事業上的事情... 而且也想再找個能夠跟我互相扶持的伴侶... 應該是找的到吧... 雖然我條件不是說很好...說長相也沒有.. 不過總會找到真心愛我的人吧.. 原因也是不想在孤單.. 這樣應該沒有對不起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