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立委邱毅召開記者會指控蘇嘉全碩士論文抄襲,他說 蘇嘉全在二○○一年就讀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在職專班時,以「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之管理策略分析─以屏東平原為例」取得碩士學位。但實際上內容多未引用出處,而是直接抄襲一九九九年由陳永森、陳章波在一場研討會所發表的「臺灣水資源環境空間永續利用」。
經他比對後發現,蘇嘉全在第一章研究動機抄襲部分近百分之五十,第二章近百分之五十四,而第六章結論高達百分之八十抄襲而來,不論抄襲比率、章節架構均已嚴重違反學術倫理,誠信明顯有問題。 依據以國內學術界公認的標準(李世光、林政廷及李舒昇所寫的 學術研究與道德責任: 進入學術領域的第一課 http://prpc.phys.nthu.edu.tw/reference/7-D3.pdf ) 所謂抄襲,就是整句或整段照抄他人文章。正確的方法不但應以類似的文意重新寫出一句或一段文章, 而且應適當加註。 如果「援引他人數據或舉證前人論述 – 應加引號及註明出處 – 如為引用他人結果應註明出處並詳註於參考文獻中」 因此蘇嘉全碩士論文確實是抄襲。 這個消息暴露一個存在於高等教育界已久、眾所周知的劣習,政商名流喜歡用學位裝飾自己,而大學為了收取經費與政商關係則投其所好,大家一起混水摸魚 各取所需。惟有教育部改學制法 放寬企管 行管與工管的碩士需求 才可改變這種抄襲或捉刀的現象。換句話說, 就是可以以修課方式取代論文;否則暴料事件會層出不窮。下圖就是一個論文代工網頁。 學術界對於抄襲有嚴格標準, http://prpc.phys.nthu.edu.tw/reference/7-D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