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3,750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479405
Tiger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長壽秘訣「三慢四快」~四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福有時候只需要一個台階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假贈與真出售,仍要課奢侈稅
作者:
Tiger
日期: 2011.07.18 天氣:
心情:
最近有不少夫妻向財政部陳情,為了節省土增稅,夫妻之間先「贈與」,再賣房子,卻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特銷稅),很不合理。但財政部表示,因為房子已經過戶,在2年內出售,就要依法課稅,愛莫能助。
當事人覺得很冤枉,原本以為可以享受10%的土增稅,節省一點稅負,結果惹上奢侈稅,比土增稅還重。
財政部表示,稅法已經訂得很清楚,夫妻之間的贈與,以房子過戶給受贈人之日算起,受贈人在持有2年內出售房子,要課奢侈稅,不需要發布解釋令。
有一陳情案例,王太太在民國77年持有房子甲,王太太因為曾經賣過其他房子,已用過土增稅「一生一次」的權利,100年1月,王家打算賣掉甲屋,因為甲屋持有年限很長,漲價很多,土增稅要課到40%。而王先生名下也有房子乙,夫妻名下有2戶以上,不過適用「一生一屋」。
王家認為,因為王先生尚未適用「一生一次」,如果以把房子甲轉到王先生的名下再出售,土增稅只要繳10%,可節稅3∕4,且夫妻間的贈與不課徵土增稅,也不課贈與稅,沒有租稅成本,是個好主意,所以王太太在今年2月初「贈與」給王先生,完成過戶。
2月底,財政部宣布奢侈稅政策,6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王先生如果持有甲屋不到2年內出售,要不要課奢侈稅?
財政部表示,這是「假贈與、真出售」的情形,明明要出售,卻在法律形式上贈與,王太太持有甲屋已逾20多年,但已過戶給王先生,完成贈與,不能撤銷,如果王先生在2年內就出售,屬於自願性賣房子,當然要課奢侈稅。
上述案例顯示,土增稅「一生一次」的10%優惠稅率,及免課奢侈稅,只能二擇一,不能二種好處都拿。
此外,夫妻因為離婚,執行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而取得的不動產,在2年內出售,是否可以免稅?財政部本來要發布解釋令,解釋成免課,但因擔心出現會冒出一堆「假離婚、真出售」案件,所以就不發解釋令,改為要視個案的情形核課。
( 2011/07/13 時報資訊 )
標籤:
瀏覽次數:
103
人氣指數:
2883
累積鼓勵:
13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長壽秘訣「三慢四快」~四快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幸福有時候只需要一個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