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路如同社會縮影,與許多人的生活密不可分。以最熱門的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為例,其註冊會員已突破5億人次,使用者除了經常上臉書更新自己的動態、紀錄生活中的大小事外,也用臉書作為與朋友互動及擴展人脈的工具。不僅影歌星經營臉書,甚至連政治人物也不得不試圖以它作為與網族溝通的工具。雖然臉書廣為網友所知所用,但是很少人知道它的創辦歷程。本片滿足了眾人的好奇心, 5億會員中只要有十分之一看這部影片,就有數億美元的票房。
臉書創辦人Mark Zuckerberg(Jesse Eisenberg飾演)是個哈佛大學部學生,由於家境平凡與相貌平庸,且不擅長運動與交際,在學校裏難以出人頭地,自然也得不到附近大學的女生的青睞。影片就從2003年他與女友約會開始,他的頭腦雖好、反應也快,但是仍然無法跳脫一般人的刻板印象,言談中難免看不起在波士頓大學就讀的女朋友,結果惹來一頓羞辱。馬克一氣之下,不但在Live Journal寫部落格,踢爆剛剛讓她失戀的女友的隱私,並且決定上網寫個Facemash.com的網站,將姐妹會的網站中的女生照片非法下載下來,以進行網路選美比對。沒想到當夜參訪網站人數高達22,000人次,塞爆了學校網路。他的瘋狂行動引起學校當局非議,不僅被罰留校查看六個月,而且頓時成名人。此時兩位Winklevoss兄弟找上了他,請他幫忙製作「HarvardConnection」網站,馬克雖然答應幫忙,卻始終躲著不與Winklevoss兄弟見面,自己關起門來寫程式,直到2004年1月11日,推出了一個「The Facebook」網站!這個網站首先以哈佛學生為對象,逐漸進入美國與歐洲著名大學校園,成為最紅大學生社交網站。 馬克成功後面臨許多法律糾紛,最後都以巨額賠償解決,以Winklevoss兄弟一案為例,就以6千5百萬解決。創立網站初期,曾請他室友投資 19000元,答應給他30%股份,後來兩人理念不合,在增資過程中將室友股份淡化。最後也走上法庭,和解金額未被公佈,室友卻獲得了創辦合夥人的美名。 馬克其實既不愛名也不好財,他只在乎出人頭地與人們對他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