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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快樂
作者: 塵起隨行 日期: 2011.11.14  天氣:  心情:


    「快樂」是每一個人都希望追求到的,它可以說是人生潛在的最大的目的。只是有時我們不曾意識到,或有時,它以其他目的姿態出現,使我們覺得有更高貴,更堂皇的理由放棄快樂,去達成那更重要的目標。實際上,我們所要達成的那些目標之所以值得全力以赴,也仍然是因為我們要追求一種更崇高、更不自私、使自己有權使自己覺得更不平凡的一種「快樂」!


    
    快樂是一種權利,每人都有權使自己快樂,也就因為這個緣故,它也是一種道德。妨礙了或剝奪了別人的快樂是違反道德的事。好人和壞人的分別多半在於他們是否關心別人的快樂。肯把別人的快樂放在心上去衡量的人,才是有了做為一個好人的基本條件。


    好人不剝奪別人快樂的權利。當一個人蓄意去侵犯別人、打擊別人、欺壓別人的時候,對他最簡易的形容詞就是說他是個「壞人」。因為他損人利己,巧取豪奪,以達到這樣的目的為得逞。


    為別人設想是一種美德。這項美德說來不難,只要會設身處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是了。但是,人們仍會時時常做出「己所不欲,施於人」的事。這說明,做好人需要一些對自己的約束。要使自己能夠把別人的處境設身處地多想一下,就會有善意在一念之間了。這一念之間的善意,在人類自私的天性之下,是很重要的。


    現代人常常覺得,一個人,應該「聰明」一點。這裏所謂的「聰明」,說穿了,不過是多為自己,少為別人;或乾脆只為自己,不為別人。這種只為自己,不為別人的想法,初看起來,像是因為一點也不付出,所以沒有損失。但實際上,正因為每一個人都一點也不付出,所以每一個人都只能保存了屬於自己一個人的小小的一份;也只能享有這小小的一份。甚至只這小小的一份也有被更會巧取豪奪的人奪去的可能。相反的,如果大家都不要那麼「聰明」,而肯付出自己,多為別人,少為自己,那麼,雖然每人付出了自己的一份,卻得到了社會大眾許多人付出許多份,這便是初步的互相合作,共存共榮。即使為自己打算,由「利他」而「利己」也是最好的途徑。


    大家都認為是「清靜無為」,不主張「擁有」的老子,卻曾說過「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的話,是從反面求正面的至高哲理。


    我們不能否認,當一個人覺得自己純良、高貴,無愧於心,被別人所愛戴與信賴的時候,最為快樂。


    那些背負了良心的債務,剝奪了別人的快樂,來飽入自己私囊的人們,他口袋所裝的,並不是快樂,而是沉重的羞愧,良心上的負擔,和因失去了別人對他的信賴與尊敬,而感到孤立無援的恐懼。


    我們不否認金錢的重要。它能使生活無憂,能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因此我們不妨說——它也能買到快樂。但如果我們不做別的打算,而只希望藉更多的金錢之力,來使自己快樂,那就會發現,它所買到的將只是無止境的輜珠必較,患得患失,為唯恐不能獲得更多,和唯恐失去眼前所有而焦慮不已。


    快樂來自知道「適可而止」的恬淡心情。貪慾只能使自己總覺眼前一切不夠如意。這種「否定自己眼前處境」的心情,正是一種最不快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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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16 12:37
她, 51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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